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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以下简称“建筑工人”)队伍提出4个方面11项主要任务,明确到2025年,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1000万人以上。到2035年,形成一支秉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工人大军。 为指导各地做好文件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指导意见》作出解读。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劳动密集型的特点使得农民工成为了建筑工人的主体,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有5437万人,占全国农民工的近五分之一。在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单纯依靠“低技术、低成本”的劳动密集型模式推动建筑业发展已难以满足需要,而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也在倒逼建筑业加快向工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方向转变。目前,建筑产业工人面临的工作临时性强、流动性大、作业时间长、环境恶劣、老龄化严重、企业归属感差、文化程度低、技能培训不足、劳动权益与社会保障不到位等诸多现实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人力资本是行业发展的基石,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是实现我国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关键环节,将传统意义的建筑业农民工转变成为新型建筑产业工人,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建筑工匠,有利于优化建筑业劳动力结构、加快行业改革、推动产业升级,助力我国从建筑业大国向建筑业强国转变。同时,妥善解决建筑产业工人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均等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亟需对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进行顶层设计,指明发展方向,谋划发展路径,助力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问:《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什么?答:根据我们建筑行业工人的实际技能水平情况,《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建筑工人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健全,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1000万人以上。到2035年,建筑工人就业高效、流动有序,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增强,形成一支秉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工人大军。问:《指导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哪些?答:《指导意见》共提出了4个方面11项主要任务。 (一)做实产业工人培育载体。一是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发展。改革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幅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有一定能力的劳务企业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二是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引导现有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的建筑工人成立作业企业,成为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的主要载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建筑工人服务园,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建筑工人就地、就近就业。三是鼓励建设建筑工人培育基地。支持大型建筑企业与建筑工人输出地区合作建立培育基地,创新培育基地服务模式,为专业作业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为建筑工人谋划职业发展路径。四是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鼓励建筑企业培育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立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 (二)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一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制定建筑工人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强化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引导建筑企业加强装配式建筑、机器人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的探索和应用,通过技术升级提升建筑工人技能从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转变。二是要求各地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建立完善建筑职业(工种)人工价格市场化信息发布机制,推动建筑企业将薪酬待遇与建筑工人技能等级挂钩,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三是引导建筑企业建立建筑工人培育合作伙伴关系,组建建筑工人培育平台,共同出资培训建筑工人,归集项目培训经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三)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一是加快推动信息化管理。完善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制定统一数据标准,将建筑工人数据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长效机制。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失信违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完善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制度。制定推广适合建筑业用工特点的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未订立劳动合同并实名登记的建筑工人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四是完善社会保险缴费机制。推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结合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确保工伤保险覆盖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工人。 (四)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制定建筑工人生产生活基本标准,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劳动保护、作业和居住等各方面条件。要求各地将建筑工人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探索适应建筑业特点的公积金缴存方式,推进建筑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着力解决建筑工人子女城市入托入学等问题,保障建筑工人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 《指导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工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财税支持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等4个方面提出了强化保障措施。问:《指导意见》中提出要改革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以后建筑劳务企业如何承接业务?答:结合我们之前的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的经验做法,《指导意见》中为建筑劳务企业谋划了三条转型发展道路,***条是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方式向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转型;第二条是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经验的建筑工人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选择1—2个专业作业工种方向,进一步做专做精;第三条是鼓励有条件和经验的劳务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搭建劳务用工信息服务平台,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与施工企业提供信息交流渠道,走平台化发展道路。同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0日,我部印发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通知》,明确施工行业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并明确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广大建筑劳务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方向,自主选择发展路径。我们也欢迎和鼓励广大小型劳务企业和有一定技能的班组长成立专业作业企业,走专精特发展之路。 问:关于做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有哪些工作考虑?答:2021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指导意见》印发实施的开局之年,为指导各地做好学习贯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重点开展以下3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我们还会邀请业内专家学者采取撰写解读文章或接受记者访谈等形式,对《指导意见》主要政策作进一步解读。 二是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我们将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11项主要任务,指导地方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建设建筑工人培育基地、开展工人技能培训、改善建筑工人作业条件等多种手段,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工作。 三是加强经验推广。我们将积极了解地方工作进展,选取有先进经验的地方和典型做法的企业,通过召开现场会,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梳理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供各地参考借鉴。 延伸阅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联合发文 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摘自——《中国建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9 号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2月6日起施行。 主 任 何立峰 2017年11月6日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境内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 第三条 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加强监管。 第二章 工程咨询单位管理 第六条 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 (二)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 (三)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四)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 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工程咨询业务按照以下专业划分: (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十五)轻工、纺织;(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二十一)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第八条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三)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有关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资格,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第九条 工程咨询单位订立服务合同和开展相应的咨询业务,应当与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一致。 第十条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咨询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实行咨询成果质量、成果文件审核等岗位人员责任制。 第十一条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和委托方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合同中应明确咨询活动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二条 工程咨询实行有偿服务。工程咨询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促进优质优价,禁止价格垄断和恶意低价竞争。 第十三条 编写咨询成果文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有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产业政策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标准规范等。 第十四条 咨询成果文件上应当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工程咨询单位对咨询质量负总责。主持该咨询业务的人员对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负主要直接责任,参与人员对其编写的篇章内容负责。 实行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咨询单位在开展项目咨询业务时,应在咨询成果文件中就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及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作出信用承诺。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因工程咨询质量导致项目单位重大损失的,应倒查咨询成果质量责任,并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进行处理,形成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追溯机制。 第十五条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建立从业档案制度,将委托合同、咨询成果文件等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 承担编制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评估咨询任务。 承担评估咨询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第三章 从业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设立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 通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取得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工程咨询工作的,应当选择且仅能同时选择一个工程咨询单位作为其执业单位,进行执业登记并取得登记证书。 第十八条 咨询工程师(投资)是工程咨询行业的核心技术力量。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咨询工程师(投资)。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具体承担咨询工程师(投资)的管理工作,开展考试、执业登记、继续教育、执业检查等管理事务。 第二十条 执业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继续登记和注销登记四类。 申请登记的人员,应当选择已通过在线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七条划分的专业申请登记。申请人***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登记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执业专用章,登记证书和执业专用章是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执业证明。登记的有效期为3年。 第四章 行业自律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工程咨询单位应具备良好信誉和相应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推进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管理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行业组织开展资信评价,为委托单位择优选择工程咨询单位和政府部门实施重点监督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十三条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等级以一定时期内的合同业绩、守法信用记录和专业技术力量为主要指标,分为***和乙级两个级别,具体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 第二十四条 ***资信工程咨询单位的评定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有关行业组织开展。 乙级资信工程咨询单位的评定工作,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指导有关行业组织开展。 第二十五条 开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工作的行业组织,应当根据本办法及资信评价标准开展资信评价工作,并向获得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颁发资信评价等级证书。 第二十六条 工程咨询单位的资信评价结果,由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 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等级,仅作为委托咨询业务的参考。任何单位不得对资信评价设置机构数量限制,不得对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也不得对未参加或未获得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设置执业限制。 第二十七条 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制订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检查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信息备案情况; (三)咨询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四)咨询成果质量情况; (五)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情况; (六)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应当对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三)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情况; (四)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情况; (五)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其他应当检查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当对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的工程咨询行业组织开展年度评估,提出加强和改进自律管理的建议。对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工程咨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发展改革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罚并从备案名录中移除;已获得资信评价等级的,由开展资信评价的组织取消其评价等级。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备案信息存在弄虚作假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二)违背独立公正原则,帮助委托单位骗取批准文件和国家资金的; (三)弄虚作假、泄露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以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工程咨询单位利益的; (四)咨询成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五)未建立咨询成果文件完整档案的; (六)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信评价等级证书的; (七)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信评价的; (八)弄虚作假、帮助他人申请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发展改革部门责令改正,或给予警告处罚;涉及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按本办法第三十一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咨询工程师(投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注销登记证书并收回执业专用章。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在执业登记中弄虚作假的; (二)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三)涂改或转让登记证书和执业专用章的; (四)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业的酬劳的。 第三十二条 行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或省级发展改革委责令改正或停止有关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情节严重的,对行业组织和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无故拒绝工程咨询单位申请资信评价的; (二)无故拒绝申请人申请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的; (三)未按规定标准开展资信评价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的; (五)伙同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弄虚作假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工程咨询行业有关单位、组织和人员的违法违规信息,列入不良记录,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建立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发展改革委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6日起施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2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号令)同时废止。
文章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2年第7期 作者:郭康玺李雪莲郭纯青 单位:沪港国际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企业如何通过培养专业人才更好地融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业界企业的关注热点和突破方向。本文在分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人才要求、招标代理企业专业人才的优势和短板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践,分享了招标代理企业全咨服务人才的培养、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人才和队伍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探索和经验。 全过程工程咨询(以下简称全咨)是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规划和设计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其核心是建设项目技术和管理全过程的集成。随着全咨的推进,全咨人才的地位越显重要、需求越发增大、人才越发紧缺。本文将结合沪港国际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港国际咨询集团)的实践,探讨全咨服务对人才的基本要求、招标代理企业如何培养人才以及如何更好地融入全咨服务。 一 全咨服务的人才要求 开展全咨是为项目的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等提供服务,全咨人才的基本要求是熟悉技术、掌握经济、擅长管理,具有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经验的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同时需具备六大核心能力:对项目建设全过程掌控的能力;做好项目前期策划的能力;项目管理优化,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项目管理集成化,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能力;项目专业技术和管理不断创新的能力;项目风险管理,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能力。详见表1。 综上,全咨核心人才应是懂策划、懂设计、懂造价、懂招标、懂监理、懂施工的复合型人才。对招标代理企业和咨询企业来说,应加强对此类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二 招标代理企业专业人才的优势和短板 现阶段开展全咨,知识全面、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的制约是招标代理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目前,多数招标代理企业专业人才基本上不进行项目总体策划,不精通材料与造价,也不下工地监理,因此其服务能力很难覆盖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 对于招标代理企业来说,要想真正参与全咨服务,首先必须正确认知自己,充分了解自身的优势和短板。 招标代理企业融入全咨服务,优势和短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材料设备招标代理及采购管理、工程报批报建服务、项目管理等专业强项范围,应保持优势,通过做精做专和上延下伸,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二是在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工程勘察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融资咨询、信息技术咨询、风险管理咨询、项目后评价咨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工程保险咨询等专业弱项方面,应积极培养和提高招标代理人才综合能力,开展跨部门合作、跨板块联动。三是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评价)等未取得许可的范围,可与勘察、设计、监理、评价机构联合形成一体化服务体系;或进行技术储备,取得相应资质;或通过并购重组,弥补专业领域空白。通过上述举措,***终实现全过程工程建设的服务能力(见表2)。 三 融入全咨服务的人才培养 招标代理企业融入全咨服务,人才培养战略转变是关键,应加快从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向培养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转变。下面笔者结合沪港国际咨询集团的实践,从三个方面探讨招标代理企业融入全咨服务的人才培养。 (一)依托中招协“招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的基础人才培养 2019年8月,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中招协)发布《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暂行办法》,决定在行业内开展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工作,通过建立招采人员能力评价初级、中级、***三级评价体系和设置“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四个科目的能力评价测试,实现对招采人员全面、系统、科学的专业技术能力评价。 全面:对招采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经验全面提出要求,全面进行评价。 系统:采用网上测试、网上评审的方式,建立招采人员初级、中级和***三个能力级别的评价体系。 科学:从法律法规、专业实务到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实现法律、技术、经济、管理四个维度的科学评价。 这一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极大利好招标代理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可以充分发挥三大支撑作用:一是招采人员有了从初级到***的成长通道,满足了其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能力需要,尤其招采人员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意义重大,能更好地助力招采人员融入全过程咨询服务。二是评价体系可进一步提升招采人员职业素质,规范其职业行为。三是招标代理企业可直接按评价结果选用人才,使企业人才招聘及培养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 (二)建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企业培养体系 1.规范化 一是建立教育培训组织体系。如成立教育培训委员会、技术专业委员会,完善培训组织架构。二是建立并不断更新培训课件体系。如***新招标采购政策、全咨技术标准等,同步触发培训机制,实现专业人才与新政新规新标准“零距离”。三是定期梳理评估人才专业短板清单,制定解决方案并强化培训。 2.标准化 一是培训分类分级,重视师资来源,确保培训达标。如将培训分为基础知识、法规政策、规范标准、实务案例四个层面,分别邀请相应的专业人士进行培训。二是培训流程固化,管理审批须把关。如培训流程涵盖计划申请、课件审批、培训实施、培训记录、档案管理等五个流程。其中,计划申请要符合企业战略规划、年度培训计划,且参培人员要应培尽培;课件审批同步包含考题审批。三是培训评价,实行师资测评和学员考试。人力部负责对培训实施监督,每次对师资进行测评,计入老师教学档案;对学员进行考试,成绩录入个人教育档案;培训次数及考试成绩纳入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并和绩效工资挂钩。 3.信息化 一是建立并更新企业咨询基础数据库,包括业务数据、专职人员表、专家资料表、供应商资料表。二是建立工程咨询专业数据库,包括政策法规库、技术标准库、规范指南库、招标文本库、市场交易(结算)价格库、材料设备价格库、招标限价库、案例库、合同库、培训课件库等。三是建立企业工程咨询相关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制度,定期形成报告。 (三)从细分到全能的职业规划体系 招标专业人才成长规划按照从细分到全能的专业培养路径,总体上升通道为招标员、招标师、招标经理、项目总监、总师助理、总师。通过建立员工职业规划体系和集团化管理、板块联动、业务合作,为专业人员提供由细分走向全能的成长路径,培养其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 1.招标员 专业年限0~2年,通过专业岗位细分,实现基础专业人才的快速成长。按照不同管理体系和招标类型,将招标员专业岗位细分为10个,即建设项目招标管理体系的设计、勘察、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总承包6类招标员,政府采购管理体系的货物、服务、工程3类招标员,进口设备招标管理体系的进口设备1类招标员。只有通过全部10个细分专业岗位考核及中招协初级招采人员能力评价,方可晋级。 2.招标师 专业年限2~5年,要求通过中招协初级招采人员能力评价。招标师的职业定位是成为“招标员+招标策划助手+异议投诉处理助手+合同管理助手”。只有通过招标师考核及中招协中级招采人员能力评价,方可晋级。 3.招标项目经理 专业年限5~8年,要求通过中招协中级招采人员能力评价,在招标师的基础上,成为“招标师+招标策划专家+异议投诉处理专家+合同管理专家”。只有通过招标项目经理及中招协***招采人员能力评价,方可晋级。 4.项目总监 专业年限8年以上,要求通过中招协***招采人员能力评价,可跨不同业务部开展业务,在招标项目经理的基础上,成为“招标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专家”。只有通过项目总监及全过程单项咨询负责人能力考核,方可晋级。 5.总师助理 专业年限10年以上,要求通过中招协***招采人员能力评价,可担任全过程单项咨询负责人,在项目总监的基础上,成为“项目总监+全过程单项咨询专家”。只有通过总师助理考核及获得第二资质(一级造价、监理、投资咨询和建造),方可晋级。 6.总师 专业年限10年以上,要求通过中招协***招采人员能力评价,具备第二资质,可担任全咨项目总负责人,在总师助理的基础上,成为总咨询师。 职级标准要素主要有职业素养、专业年限、专业技能、专业形象、业绩贡献等方面指标,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以《招标代理服务规范》《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标准。企业每年对专业人才考核定级一次,做到能上能下。下面笔者以《沪港国际咨询集团专业人才职级标准(招标代理专业人才系列)》为例进行说明(见表3)。 四 全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一)多兵种服务团队 从“单兵种”向“多兵种”演变,彰显联合作战优势。跨专业联合培训及联合进点,咨询师、造价师、招标师、会计师、评估师在委托单位共同进点,不断提升咨询水平,扩展咨询广度,打造专业人才全过程咨询新技能,更好地服务客户。 1.实现咨询过程全贯通 应用合同管理、界面管理、目标管理、价值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手段服务项目的全过程,从前期的论证、决策、设计到中期的建设实施,直***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如沪港国际咨询集团服务的2112个长三角一体化项目和1561个上海科创中心项目。又如企业服务的某医院临床医学中心全过程财务监理项目,总投资10.3亿元人民币,派驻造价师、招标师、会计师组成12人的项目团队,其中招标师作为合同管理(含招标采购管理)的全过程咨询单项负责人,对38个合同的形成、签订、执行、结算进行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了投资风险。 2.实现咨询要素全集成 将项目的质量、费用、工期、安全、技术、环保、合同、风险、信息、文化、可持续性等要素进行集成,综合人与人、人与工程、工程与社会、工程与自然的关系,注重工程对科学、技术与艺术的影响。如企业服务的4980个“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制造”“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建设项目。 3.实现咨询职能全方位 将技术、经济、管理、信息贯穿于项目全过程,积极发挥项目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等咨询职能。如企业服务的285个进博会项目和179个服务垃圾分类项目。 近年来,在沪港国际咨询集团,招标师、会计师联合审计812个项目,实现法规责任全梳理,规范工程管理;招标师、造价师联合进点1050个项目,实现工程量清单招标、合同管理无缝对接;招标师、咨询师联合咨询613个项目,实现项目立项、投资分析、招标策划一步到位。 (二)板块联动大平台 围绕客户需求,企业建立了工程、审计、评估、估价四大业务板块联动的大平台,形成了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多维度服务模式——菜单式服务、全过程服务、一条龙服务,给予专业人才更多的实践锻炼和经验积累(见表4)。 (三)内控审计380 企业归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内控重大风险点380个,实现内控审计底稿、报告和流程的标准化。如招标师、会计师服务内控审计405个项目,从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内部控制信息和沟通、内部监督制度等方面逐一排查,共同分析归类,特别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的风险点。通过标准化审计,提升客户管理能级。 (四)新技术应用激励 实行新技术应用奖励机制。如某大学全过程咨询项目,项目招标师、造价师、会计师分别作为全过程单项咨询负责人,整个项目应用BIM技术完成全过程工程管理工作,实现了咨询服务的向前集成,提升了投资精度细度,同时向后延伸,依托BIM技术保障项目运维服务。项目成功实施后,企业给予项目负责人晋升一级及团队增加20%绩效奖励。 (五)团队绩效考核 设定开关、组织、个人重点、部门、防火墙等指标,对招标团队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并和奖金挂钩,激发专业人才不断成长。考核案例如表5所示。 五 人才和队伍的风险控制 招标代理专业人才和队伍的风险主要是职业道德风险,关键因素是人。沪港国际咨询集团的应对之策是以人为本,狠抓思想,加强质量管控,做好风险防范。 (一)企业文化塑型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忠诚、创新、***、无私”的企业价值观融入企业决策和发展的始终,以党建为引领,注重企业文化塑型,紧抓人才和队伍建设,通过入模子教育、重温老三篇,以及感恩文化、公益文化、做人文化、诚信文化、清明文化的教育,为专业人员持续注入正能量,使人才团队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二)多元化发展规划 实现产值稳步增长,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拓宽公司业务范畴,增强业务水平,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业务收入来源途径的多元化、多地域;通过服务“一带一路”项目,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和监理、设计、施工等联合经营,有条件时考虑并购重组,弥补专业领域的空白。 (三)贯穿全过程的廉洁教育 通过狠抓制度建立、执业质量、检查落实和典型挖掘四个方面,建立廉洁长效机制。同时,把好四道“关口”,即从教育入手,重视思想素质基础把好“入门关”;重视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把好干部“以身作则关”;重视全方位的防贿,把好“过程关”;重视敏感时段的防贿,把好“警示关”。 主要做法有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及执行。先后制定出台《公司廉洁自律的规定》《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公司奖惩条例》《质量控制及考核规范》《执业人员诚信档案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二是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客户回访机制和超时效项目长效控制。三是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签署廉洁承诺书,进行案例警示教育。四是设立沪港礼品上交登记簿,建立廉洁预警机制和专业人才诚信档案。 新发展阶段,招标代理企业要与时俱进,练好内功,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及时弥补自身在全咨一站式管理服务中专业领域人才的空白和短板,持续增强全过程专业技术服务实力,才能更快、更好地融入全咨服务,进入全咨服务主战场并实现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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